纪仲年晃了片刻的神,把手里的碎片扔了。
他停止了这种虐待自己的行为,因为耳边似乎有人在阻止他,有人用一种温柔而轻快的方式叫了他一声“纪老爷”。
之后他一个人坐在客厅里,度过了整晚,家庭医生来的时候,他手上的血都已经凝固了,包扎时也没什么表情。
董淑来劝他他也不应答,失了魂似的坐着,董叔也只好作罢,还把别墅里的佣人都吩咐好,不要来打搅二少爷。
但董叔自己因为放心不下,便静静地坐在楼梯角处,像一棵在地上盘着根的老树,忠心耿耿。
他知道自己老不中用,什么也做不了,就只一直守着情绪不稳定的二少爷,像看着自己的孩子,不敢离开。
直到纪仲年不吃不喝地坐了一天,董叔终于不忍心,再次走过去,苦心劝道:“二少爷......林先生他不愿看到您这样的。”
纪仲年没有应,他听不进旁人的声音,反倒沉浸在幻听里。
落地窗外已是傍晚时分,血流如注的残阳吞没了整片天空,稍稍昂头,是鱼鳞斑那样的云。
纪仲年忽然走到窗边去,盯着看了许久。
明明曾经和那个人一起看过这种云,还觉得火烧云是世上最美的焰火,现在再抬头去看,明明就是从脾胃里呕吐出的血。
纪仲年收了目光,转过身站在空荡荡的别墅大厅里,对天花板上那盏水晶灯说话:“我总觉得你没走。”
水晶灯开了之后会焕发出璀璨,就像林斯的眼睛一样,在看向他的纪老爷时,总会发出独一无二的耀眼的光芒。
“我知道你没走,因为我总是一转身就能看见你。”纪仲年说。
作者有话说:
仲年半疯。
第67章 一辈子
三年光阴荏苒,一晃而过,像抓不住的指尖流沙。
林斯和纪仲年相爱了三年,记忆中,吵架是寥寥可数,拌嘴倒是时不时。如今比起刚开始热恋的时候,他们更加细水长流。
这三年里,纪仲年总会忍不住感叹林斯的好。
他是个脾性冷傲的大少爷,耐不住脾气是常有的事,可每每此时,林斯也只会默不作声,耐心地等他闹完脾气,再温柔地哄他喊他“纪老爷”。
在纪仲年的眼中,林斯似乎天生就不懂生气。
如此日复一日,哪怕二人产生了矛盾,因为一点点琐事吵起来,也屡屡是林斯先妥协,他会为了纪仲年而毫无条件地退让。
久而久之,纪仲年总是感慨,“林斯,你脾气怎么这么好?”
“对你我能有什么脾气。”林斯笑道。
实际上,他不和纪仲年吵架不是因为没脾气,而是因为不想把有限的时间消磨在令彼此不开心的事情上。
如果可以的话,他想尽可能地用为数不多的时间来相爱,以自己所能给纪仲年留下些好的回忆,让幸福的时光大于痛苦的时光。
那样,或许在自己走后,纪仲年还能将这些回忆作为痛楚的弥补,慢慢疗愈自己,拥有支撑自己活下去的力量。
林斯又对纪仲年说:“而且,我哪舍得把和你在一起的时间浪费在吵架上?多不环保。”
他这么说的时候,纪仲年听着心里很高兴,但嘴上反倒笑话他,“这怎么叫浪费?就算是浪费,我们也有一辈子浪费,怕什么?”
“一辈子……”林斯垂了垂眼,斟酌着这简简单单的三个字,末了,以仅自己可以听见的声音默念着:“是啊,一辈子。”
他试想了一下:如果没有时间循环,那他和纪仲年的一辈子会有多长?、
二十年、三十年、五十年……或许很长很长,待到百年归老,执子之手。
但是上帝设置了无限个时间循环,他们这辈子就只有短短三年,而这三年已经快要到限期了,像一块垂在悬崖边岌岌可危的岩石,随时会终结。
因为这三年时光太可贵,可贵到林斯想要把一分一秒都填满,所以他还多了一件天天都会坚持的事——
每一天,他都不忘给出门前的纪仲年一个拥抱。
这个拥抱结结实实,没有留下一点间隙,胸口贴着胸口,呼吸在彼此的耳畔,就像是一种既定的仪式感。
林斯想要与他的爱人亲密拥抱,赋予这段在一起的时光更加深刻的意义,让这份记忆即使跟着自己流转到下一个循环,也依旧值得回念。
“你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无条件对我这么好的人。也只有你会这么爱我。”
这是那日纪仲年心血来潮给林斯送花时,说下的一段简短情话。
这么直白,无遮无掩地表述着自己热烈赤诚的心意,虽然很不像纪二少的风格,但他觉得,偶尔来点浪漫也未尝不可。
但抱着花的林斯却没有浪漫到底,反而说了番煞风景的话,“嗯。我很爱你,但如果以后会出现像我这样的人,你想将我换掉……换成那个人,我也不会介意的。”
纪仲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