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摄政王。
“权势滔天”、“权倾朝野”这两个词,仿佛就是专门用来形容他的,听闻太宗在世时,曾形容他是“文可提笔安天下,武可上马定乾坤”的才能。
新上位的皇帝倒也忌惮他,但是到底没做出什么过分的事情,毕竟这位摄政王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关于他的传说,就算是说上三天三夜,恐怕也是说不完的。
而现在,这位摄政王正提着小狐狸,笑道,“收了吧,今日就这样,本王也算是收获颇丰,纵然夺得头筹又如何,难道能比得上本王的这只爱宠吗?”
他既然这样说,另外三人自然不敢反驳的。
齐姝一路都想挣扎,却被这人死死摁住,就在齐姝一转头,即将咬到他手的时候,这人忽然开口笑道,“你可得乖乖的,不然你的牙可就保不住了。”
齐姝僵硬了一下,收回了獠牙,老老实实的趴着了……既然现在逃不出去,只能静待时机,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特别心慌,迫切的要看到那只大白狐狸。
到了山下,群臣道贺,狩猎结束时,皇帝站在狩猎台上,笑道,“朕新得了一个宝物,乃是周围猎户所赠,朕拿出来,与各位一同赏玩。”
东西刚刚拿出来,太监端着盒子从摄政王旁边过去,齐姝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混着极其浓烈的血腥味,她心中忍不住咯噔一声,焦急的探出了脑袋。
然而,当她从摄政王的怀中探出头时,便瞧见这皇帝已经从盒子里取出了一块雪白的狐皮,上面还沾着鲜血,是一整块的狐狸皮,齐姝一眼辨认出了这是她的哥哥。
齐姝登时就要跳出摄政王的怀里,却被他一把摁住了脑袋,不等齐姝挣扎,摄政王的声音便传入了她的耳中,他道,“别动了,等会被皇帝看到了,又得又麻烦……那个是你兄弟姐妹吧?如果你不想步入后尘,便不要动了。”
齐姝果然不动了,她狭长的狐眸里掠过了深深的恨意,獠牙已经露了出来,只是可惜,还是略显稚嫩。
摄政王忍不住诧异了一下,他若有所思的看了眼怀里,叹了口气道,“没想到你竟然如此通人性,本王都怀疑是山中精怪所化了。”
齐姝眼睁睁的看着那块狐狸皮被当做战利品一般,被众人观看,他们向皇帝恭贺,而猎杀大白狐狸的猎户则是获得了一笔丰厚的赏金。
狩猎结束后,齐姝被摄政王带回了王府之中,养在了王爷的卧室,这一样,便是三年,她也终于从一只幼狐长成了一只皮毛雪白的大白狐狸。
跟她哥十分相似,甚至更加灵动一些。
王府中人难得见到王爷这么喜欢一只小动物,于是对她非常好。
王爷每次下了早朝,就会急匆匆赶回来抱抱他,也许是习惯了,被抱多了,自然就有安全感了。
“皇帝还是猜忌本王……”摄政王坐在塌边,齐姝正趴在他的腿上,尾巴有一下没一下的扫着,他道,“猜忌便猜忌吧,只有他先动手,本王才有足够的礼遇去逼宫……这天下之主的位置,谁不想做?本王也是也看中了。”
摄政王的狼子野心,朝野皆知。
皇帝忌惮,却也毫无办法,只能明里暗里的威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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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走之前,转头看了眼那小店的名字,“小胡超市”,挺随意的名字,好记。
清河湾小区,沈京顺着导航,连连绕了好几个弯,差点把手机给砸了,这才找着了地方,很普通的老小区,不少电缆线都露在外面,也没人管,楼房墙面上都是黑色的污渍,也不知堆积多少年了,只是还算是安静,估计居民都在家里呆着。
这见鬼的天气,真是太热了。
沈京埋着头在小区里走了好几圈,才在排序混乱的楼房里找到了第十二栋,他颠了颠背包,一头冲进了楼道里,才算是活过来一些。
按照手机上的信息“清河湾小区12栋301室”,他一边走一边看着旁边的门牌号,破旧的楼道里有一些瓶瓶罐罐的垃圾,沈京在跨过第八个空饮料瓶后,终于忍不住火气,一脚踢飞了拦在面前的第九个饮料空瓶,好像是可口可乐的瓶子。
“咚……铛……”可乐瓶和墙壁撞击在一起,又掉落在地上,发出了连续的两声闷响。
沈京有些挫败感,他什么时候沦落到将火气撒在可乐瓶上的地步了,深吸口气,转头准备继续上楼,却猛地顿住了,神色微僵的看着面前的玩意。
准确的说,是一只蹲在楼道里的大狼狗,看家必备工具,绝对足够忠诚。
这大狼狗一看就被人养的不错,见着沈京,竟不扑不叫,只是睁大着狗眼,死盯着沈京。
这大夏天的,这样的温度,沈京后背竟然冒出了一层冷汗,他什么都不怕,唯独怕狗,特别是这种一看就很凶的大狗,年幼时被狗扑倒过,现在见着这种大狼狗感觉就跟噩梦似的。
“你……”沈京刚说一个字,就闭上了嘴,脚步略后退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