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样,只是把书垫在我的胸口,然后用锤子砸了几下。”
“这还叫没怎么样?”戚凌浅浅吸一口气,放柔了声音问:“被砸了多少下?”
“就几下而已。”
“几下?妈的,到底是几下?”
陶秋安见他眼睛直勾勾盯着自己,只好说了真话:“不记得了,断断续续的,我没有去数。”
那些警察逼他交代犯罪事实,还有同党的下落,其中包括戚凌的下落,问题一个接着一个。陶秋安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欲加之罪,也没有什么好回答的,所以很干脆的闭嘴。
审讯室里的时间很难熬,一分一秒像把铁锯,在他的精神和肉体上反复切割,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挺过来的,他只知道自己熬过像噩梦一样的黑暗,再见到了戚凌。
他真的熬过来了,除了每次呼吸胸口都钝痛之外,没什么大不了的。
戚凌喂陶秋安吃下面包,背靠着货柜,把人抱在自己腿上,手在他的心口轻轻抚摸:“冷吗?”
陶秋安摇摇头问:“小宁呢?他在哪里?”
“我把他安置在宾馆了,等快上船的时候再把他接过来。”
陶秋安放心了。
戚凌摸摸他的赤脚,手感冰凉冰凉的,于是拧紧眉头。他把陶秋安放到边上,动手脱衣服。货柜的温度低,环境也不好,可他前不久杀了四个警察,现在外面一定是满城风雨,他不能带着陶秋安到处走,这样太不安全了。
陶秋安刚开始不明白戚凌要做什么,紧接着,他听到类似野兽的嘶鸣,有个黑影靠了过来。
豹的嗓子和人类不同,所以并没有办法说话,但戚凌用行动代替了语言。
黑豹用鼻子蹭了蹭陶秋安的面颊,俯趴在他的跟前。
陶秋安依偎过去,伸手圈住黑豹的颈脖,黑豹卷起身体,紧密地和他贴在一起。陶秋安摸了摸黑豹柔亮的皮毛,这种感觉很奇妙,好比被一张会发热的貂皮大衣裹住,周身都暖洋洋的,暖到了心坎里。
此时陶秋安已经很累了,体力早已透支,疲惫到极致,可他舍不得睡,闭上眼睛喃喃自语。
“戚凌……我喜欢你,从第一眼看到就喜欢上了,你一定不知道吧?”陶秋安翘起嘴角,有一下没一下地抚顺黑豹的皮毛,像小孩子对着心爱的毛绒公仔自言自语:“第一次见你,我记得是在东湖小区的篮球场上,你太帅了,我看着你拉起球衣擦汗的样子,心跳得倍儿快。后来我经常会去篮球场,只想着再见你一面,再后来知道你的名字,知道越来越多关于你的事……”
“有段时间我总想不明白,自己怎么就喜欢上一个混蛋呢?嗯……还是混蛋兼种马,连正经的工作也没有,还没有节操,成天耍帅泡妞,你说你到底有啥好的?”说到这里陶秋安乐了。
黑豹眨眨金亮的眼睛,为了表达不满,用尾巴挠他的下巴抗议。
陶秋安被毛茸茸得尾巴弄得很痒,甩甩头,咯咯地笑出声来:“可我就是喜欢你啊,明知道你是混蛋我还喜欢,只是远远看着你就觉得开心……哈,别闹了,不要再让我笑了,胸口好疼……”
“咳,咳。”一股甜腥涌上喉头,涌进了口腔里,陶秋安忍住没有吐出来,咽下。
黑豹不闹了,舔了舔陶秋安的脸,然后又舔他的嘴唇,撬开牙关长驱直入。
不对呀,陶秋安反应过来,推搡黑豹的脑袋,虽然他现在不怕这只野兽了,但是让它把舌头伸进自己嘴里这也太……违背天理了!
可是他推了几下推不开,累极了,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陶秋安侧身斜卧在温热柔软的皮毛里,睡得死沉死沉的,连黑豹动了色心,把铁硬的阳/物插入他大腿间,被亵渎了一顿也不知道。
在上渔船之前,戚凌先去找了Johnny,从他手里拿到一个公文袋,里面有十万港币以及一份人物资料。戚凌把资料仔细看完,然后用打火机烧掉,接着他去宾馆里找陶夏宁,把他接到了码头。
当陶秋安一觉醒来,已经身在香港了。
东风之珠有多繁华,陶秋安一眼也没有看到,他醒来以后在新界偏远山边的铁皮屋,周围很荒凉,附近有几块绿油油的菜田,还要再沿着小路走很远才能看见围村。
戚凌把他们两兄弟安置在铁皮屋以后,行踪不定,但每天都会带食物回来。
铁皮屋里只有简陋的床和一些残旧的桌椅,勉强能住人,好在戚凌又弄了些加厚的被褥和衣服,两兄弟虽然不会挨饿受寒,但生活实在无聊又枯燥。
因为受了内伤,陶秋安的胸口总是作痛,时不时就咳出血来,刚开始陶夏宁还会大惊小怪,后来渐渐麻木了,甚至拿他哥打趣。
陶夏宁轻拍他哥的后背,把纸巾递过去,一脸柔情状:“林妹妹,可千万要保重身子呀,你若有个三长两短,我便当和尚去!”
陶秋安漱了漱口,把嘴一擦,用纸巾装作拭泪:“二爷,我怕是时日无多了,你别惦记了,能忘就忘了吧。”
陶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