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阿明把我的东西搬过来,以后我和你一起住。”
既然要刺激韦嘉仁,那就做逼真些,让家里看起来像有男主人在的样子,而且他正好可以趁这个机会赖在这不走。
同居?这个消息来得太突然,炸的苏圆没反应过来。
皱了皱眉,正视道:“会不会太快了?”
在她印象中两人谈恋爱,正常流程是先相处两三个月,合适了再同居,等到各方面条件成熟了,就可以领证。
但是他们才在一起没几天呢?
快?哪里快了?和步云比起来简直就是龟速,那家伙上午还打电话来炫耀自己快结婚了,让他赶紧准备红包。
“圆圆,我们的关系已经得到你爸妈的同意,同居这事你不需要有所顾虑,再说我也想时刻跟你在一起。”
自从跟项牧霄在一起后,苏圆就觉得他越来越会撩人,时常冒出一两句甜言蜜语,撩的她头晕晕沉沉的。
想了想,觉得他说的也没错,况且她身体都这样了,他想做些什么都不行。
没说话,这事算是默认了。
张妈不愧是金牌保姆,一个小时不到就准备好一顿精致美味的晚宴。
韦嘉仁到时,是项牧霄开的门。
站在门口,两个男人目光一对,气氛瞬间凝固起来。
原以为会见到苏圆,没想到门一开,韦嘉仁就对上了项牧霄笑里藏刀的视线,眼眸瞬间暗了下来。
真不愿意相信苏圆和项牧霄在一起,但现实却如此残酷。
几乎不需要对方提醒,项牧霄只是身子往后退了两步,韦嘉仁就看到鞋架上明晃晃摆的一盒byt。
拿鞋的手瞬间僵住,深吸好几口气,才压下心中的愤怒,直起身时,面色如常。
项牧霄挑了挑眉,对他的忍耐力还是有几分肯定的。
“嘉仁哥。”
苏圆刚摆好筷子,余光见到人来了,赶紧笑着走过来。
韦嘉仁抿了抿唇,见到苏圆时脸色好了不少,笑了笑,将手中的礼递过去。
来别人家做客,无论怎样送礼是一种礼节。
项牧霄站在旁边,不动声色地打量一番。
切,是一瓶82年拉菲,这等酒他真心瞧不上。
他不是嗜酒之人,但酒是商务谈判中必不可少的东西,有事没事他都会在各大酒行拍卖会上拍买一些珍品,以作不时之需。
事后,项牧霄感激死这瓶酒了。
与项牧霄反应不同,苏圆很开心,将人请进去后,连忙跑进厨房拿了三个高脚杯。
“我们都忘准备饮料,幸好嘉仁哥带酒了。”
一边说,一边拿开瓶器开酒。
开酒这事一般都是男人做,项牧霄虽然很嫌弃这酒,但还是接过活,只是让他给韦嘉仁倒酒,没门。
苏圆见项牧霄开好酒后,也没想给客人倒上一杯,暗暗给他递眼色,他收到了,却突然站起来,丢了句“我不喝酒,我喝咖啡”,就从厨房里端来了一杯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煮好的咖啡。
淡淡的红酒香味瞬间被浓郁的咖啡味掩盖了。
韦嘉仁脸色瞬间沉了下去,此时气氛有些尴尬。
苏圆心里埋汰死项牧霄了,既然不喝有必要这样吗?有些气不过,既然他不喝,那她替他喝。
这样想后,苏圆就拿过项牧霄面前的高脚杯,径直倒上三杯。
“来,嘉仁哥,我们干杯,庆祝你正式工作,也祝你以后事业顺顺利利。”
说完看都不看项牧霄一眼,一个人喝两杯红酒。
这动作引得项牧霄面上极不悦,连喝咖啡的心情都没了。
晚餐还在继续。
苏圆很热情,给韦嘉仁介绍菜点后,想起锅里还炖着汤,赶紧跑进厨房。
桌上只剩下男人,不需要顾及苏圆,两人立刻针锋相对起来。
“这是你们有钱人的恶趣味吗?”,韦嘉仁放下筷子,眼神阴冷地看着对方,之前脸上的温润亲和消失殆尽。
“有钱人?韦医生是在说我吗?”,项牧霄靠在桌背,一脸坦然地回视,“我承认我是很有钱,但恶趣味这词还请韦医生好好解释解释。”
“难道不是吗?像你们这种人对待女人,喜欢时捧在手心,不感兴趣时就会像丢抹布一样甩开,完全不懂爱情。”
“难道你就懂爱情?”,项牧霄声音突然挑高,眼眸一咪,驳斥道:“表面上以兄长自居,心里却时刻惦记着她,像你这样表里不一的人难道也懂爱情?”
真tm以为他眼瞎啊,看不出来他喜欢苏圆,别以为自己掩饰的多好,男人对女人感兴趣,一个眼神就能看破,想装都不行。
☆、第四十六章
韦嘉仁想起了儿时时光。
那时候他五岁,苏圆只有两岁。
那时的苏圆很胖,长得跟个丸子似的,圆滚滚的,虽然已经会走路了,但走起路来,总给人一种摇摇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