脉找齐资源——虽然我现在是这么轻描淡写地带过,但当时真的是非常非常辛苦。
不得不说小方真的做得很好。他工作能力极强、口条清晰有礼、善于察言观色,我其实并不相信他能做得长久。
但他来了,还真就不走了。
他没有对我抱怨过一句话、没有对我的决策有过一点怀疑;小方一直都笑着完成我交待他的所有工作,然后再完美的把成果交上来对我说:“严先生,都做好了。”
他笑起来眉眼弯弯的,带着年轻人特有的朝气,特别可爱。
我听他喊我“严先生”,莫名觉得挺舒心的,也就没有要他改过来。
最开始的时候,我是欣赏他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当时我们有太多事情要做,几乎要将整个公司的业务从头来过;因此小方是真的帮了我很多忙,让我特别佩服。
然而不知从何时起,这种欣赏就慢慢变了调。
我没有办法准确地回答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小方的,我们一天之中相处的时间太长了;也许是他偶尔关心我有没有吃饭的时候、也许是他替我泡咖啡的时候、也许是他成功拿下一个合约的时候。
不过我想更多的,大约是他温柔的笑着喊我“严先生”的时候。
我真的很喜欢他的笑容。
一旦开始萌生这种念头,一切就慢慢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我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注意他,我变得想了解他、想看他对我笑、想让他因为我的几句话而不知所措。
我不敢相信我就这样变成了同性恋。我竟然是同性恋吗?在活了三十一年以后?
可我停不下来,我在意他。
我曾挣扎过。
我受不了自己的这种想法,于是选了一个晚上独自前往一家同志酒吧。
我什至不敢找朋友陪我一起去,我当时太混乱了。
同志酒吧不负盛名,里头什么样的男人都有;我被打扮漂亮的青少年搭讪,他们体型纤细瘦小,在我身边晃着邀请我带他们回家。
我没有感到恶心,但也提不起兴趣。
小方并不是这种类型的男人。相反,我觉得他挺……男人的。
他只比我矮了一些,大约一八零初头;他挺瘦的,看着像是吃不胖的类型,手指特别漂亮好看。我不太会形容小方的长相,但就是清清爽爽的一个年轻人、没有染发,反正挺符合我的审美标准。
然后我就顿悟了。我就只是喜欢方致远而已。
那么问题来了,他是同性恋吗?
还有一个问题是,我真的要走上追求他这条路吗?
怀揣着这样的心思来到我三十二岁那一年,公司渐渐稳定下来,终于开始回收利润。
我当时的想法也挺简单的。说真的我还不够了解他,不如先试着拉近我们之间的距离,也许到时候我就不喜欢他了呢?
我利用职务之便问他能不能增加工作:每天早上来我家做早餐以及开始和我出去应酬。餐费额外给、薪水加二倍。
方致远当时有点困扰的说:“可我没开车呢严先生,您住哪边?我怕我没办法那么早过去。”
“你住哪?”
“就隔壁隔壁那个区的大路旁边。”
我想都没想就说:“哦,那正好,我就住你隔两条街那里。”
我其实根本不住那里。我住在离公司不远的一栋新建案二十楼、加买二个停车位,一个停我刚买的迈巴赫,另一个停我刚出社会时买的英菲尼迪。
回家以后我暗自懊恼自己一时嘴快,但当时其实也存了一笔钱;我看了下那边的房子价钱还挺合理,就想办法让自己真的住到离小方家只有两条街距离的位置。
一栋建成六年的大厦五楼,附带一个停车位。
新房子装潢好的时候我犹豫了很久到底要把哪一台车开过去。
迈巴赫是雇了司机专门照顾的,要是放在市区里不动也挺浪费;可我答应了小方顺路捎他去上班,车上有司机显然对于我的深入了解计画产生阻碍。
于是我毫不犹豫地选了英菲尼迪,然后把迈巴赫送回老家。
终于一切都准备就绪以后,我让小方来登录我家的指纹密码,正式开始了他新的工作安排。
小方每天早上会先来给我做早餐、再来把我叫醒;他不会过分干预我的私人空间,尺度拿捏得刚刚好。
他做的早餐很好吃,分量刚好、不太油腻、花样又多。早餐时,小方会坐在我对面和我一起吃,再利用空档和我汇报行程。结束以后由我来洗碗,我们再一起下楼。
我本以为我会从这种单一重覆的日常中抽离我对方致远的念想。
然而方致远就像一级毒品海洛因般,一旦你的生活开始习惯有他的存在,他就会侵入你的身体、慢慢啃食你的大脑、最后渗透你的骨髓。
我为能被他叫醒感到快乐、为能亲自开车和他一起上班感到满足。我染上了名为方致远的毒,被他一点一点的侵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