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力气也没见长啊?不过,胖得本来就不正常,确切地说起来……是肿吧?
拿出手指,果然一个大大的水泡,真是太过分了,难怪说人倒楣起来,喝水也会呛到!
……咕噜咕噜。
差点忘了,肚子还饿着呢,幸好,幸好抢救及时,还没有变成黑炭状,金黄金黄的,看起来也够漂亮。说起来,锅巴我也是很爱吃的呢!
好了,随便刷一下,放水蒸豆腐皮。
顺便把野菜粥也炖上。其实,缺了大半边的粗陶锅,还是很有—种独特的美感呢。
天气真好!
咕噜咕噜。
悠闲的生活真是幸福呀!
半个时辰以后,肚子终于不再叫唤了——无疑问,已经饿到无力叫唤。而午餐终于也做好了。
一个瓦罐的野菜粥,虽然其中米是粒粒可数,但是,并不会折损其中野菜的美味。
野菊花脑的清香飘散出来,绿得有些发黑的清水水的汤汁,充满了诱惑力。
包里了豆腐、豆腐渣的豆腐皮,一家相亲相爱,当然,其中还有阿福我可以不厌其烦,幸福甜美回忆上一百次的美味野兔腿肉……
终于可以吃米汤了……即使不节省,晚餐也还够吃个大半饱,要是使劲节约一点,明天的饭菜,也能应付应付过去。
深深地吸一口气,香味扑面而来,人生最幸福的事,莫过于此了。
……刚才肚子实在是太饿,喝太多水了。跑了三趟,现在还来捣乱!真是……
深深地叹口气,捂着肚子出门方便去也。
有人说,生活中有很多事情,是不管怎么想要避免,都是避免不了的。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稍微举下例子,就能证明这一点。
比如阿福我跟老爷的相遇,以及相遇之时,阿福我准备了许久的午餐兼晚餐——或许还兼第二天的食物。
必然被老天抢夺。
如果上天能再给阿福我一次机会的话,阿福我一定、肯定、绝对……
还会去方便的……
咦?不对不对,阿福我想说的不是那个!
——不管如何,即使是现在,阿福我只要想起那一天的情形,还是很有将老爷狠狠咬着吃掉的欲望!
啊,这下终于对了,要的就是这种气势嘛!
从来不知道,有人能够一口气把热气腾腾刚出炉的热粥,以那么惊人的速度一扫而空的,也从来没有人,在吃下那么一大锅以清汤为主的粥以后,还能继续狠狠地把巴掌大的豆腐鱼,一起吃得干干净净的!
而这一切,只是发生在短短的一泡尿的时间之内!
对了,或许还要加上阿福我盯着不知名的肥胖鸟儿,流了若干口水的时间,再算上盯着树想像,会不会有一只傻傻的兔子撞上去。
总而言之,每天都舍不得吃的唯一的肉,阿福我整天咬着干干的馒头、喝着溪里的水,紧紧地盯着腌好、晒干、熏过的几块兔子肉,一边想像着美味,一边继续啃馒头,度过了那么长的时间,如今终于下定决心要吃掉它了。
却在一进门的时候,发现桌子上不但吃得干干净净,甚至连一粒渣都没有了,像是吃完后,又重新舔了一遍的时候——
阿福我不抓狂,就不是穷人了!
好歹,我是说好歹,也留那么一小口下来,总可以吧?
即使那个偷吃的家伙,正用一双小狗一样亮晶晶的眼睛看着阿福我,一副风流倜傥、如花似玉……呃,或许是英俊非常的样子,但我已经饿到眼冒金星、精神错乱了!
王爷……
王爷就能一口气吃掉阿福我所有的存粮吗?王爷就能私闯民宅吗?
说起来,这个「民宅」似乎、好像也不能算是阿福我所拥有的样子……
不过,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不管京城里的王爷怎么会突然从地底下钻出来、还是天上掉下来,王爷就能吃了东西不给银子吗!
用力将手伸到那人之前,我用最恶狠狠的眼神,瞪住这富有的不速之客。
这眼睛亮晶晶的小狗王爷,不解地转向阿福我白白胖胖的手心,手上长了零零碎碎的几个茧子……
「干嘛?」王爷问。
「请问您吃完了吗?」我恭敬讨好地问。
「吃完了。还有没?」
「没有了。请付钱,谢谢光临。」
两双眼睛看过来看回去,半晌没有声音。
王爷手伸进袖子里摸了摸,再摸了摸,又摸了摸,两个指头夹出一叠银票来,在阿福我眼前晃来晃去。
「这里是一百两—张的银票,如果你愿意跟我走,帮我做饭,我付你一张银票做饭钱,多余的做小费。」
「然后,每个月再给二十两的月俸。要是你不愿意的话,那就找我八十两银子,如何?」
「我不卖身。」本应该铿锵有力的声音,却因为午餐进了别人的肚皮,而显得没有力气,不过,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