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谢含辞,出生在最北方的一个小城镇,琅城。
那里好像一年四季都下着雪,天寒地冻的。
但我很喜欢这种环境,白雪好像能掩盖住世间所有的不愉快,在雪地里,我就是最无忧无虑的小孩儿。
我的童年比较漂泊,随着父母搬了好多次家,住过农村,住过板房,家里还被大水淹过。
后来我快要上小学了,爸妈拿出全家的积蓄,在琅城二百多公里外的祝城买了套房子,全家搬迁。
小学时我是班里中规中矩的好学生,新毕业来的男班主任很喜欢我,让我当了三四年的班长。
虽然我不太敢大声在同学们面前说话。
我还不敢管着班级后面两排的男生女生,他们不在乎成绩,每天只想着怎么打扮自己,和其他班同样不学习的同学在学校里横行霸道。
我还不太敢和排名靠前的好学生说话,她们是班级里最漂亮的几个女生,学习成绩还好,但每天围在一起讨论的不是学习,而是新播出的电视剧,和最近最火的明星。
那时我家没有电脑,也不让我看电视,我对她们讨论的话题一无所知。
后来小升初的那个暑假,家里终于买来了第一台台式电脑,我借着那个没有假期作业随便玩的两个月补看了所有偷偷听来的电视剧。
我并不觉得同学们尖叫夸着的男明星有多帅,对男女主角撕心裂肺的爱也没什么共鸣。
但我养成了偷偷追剧的习惯,最新播出的剧集比班里追星的看的都早,却从来不参与讨论,我觉得很无聊。
初中过的还算顺当,每次考试能保持在年纪前十,爸妈不太担心我的学业,给了我不少私人时间。
我的私人时间用来偷偷喜欢了一个男生。
很奇怪,如果要我现在说喜欢那个男生什么,我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不帅,黑黑的,也不高,刚上初中时还没有我高,长到初中毕业也勉强才和我差不多。
但我就是很喜欢他,不知道那种情绪叫不叫喜欢,但我就是想看到他,他一直低头写作业,但如果他抬头和别人说话,无论是男生女生,我都会觉得不爽。
他学习也不好,排名靠后,下课时抓紧写作业都是为了回家有时间打游戏。
当然这些我当时并不知道,都是后来才明白的。
不过后来,我的丈夫告诉我说,爱不应该有原因,爱就是一种感觉,无论别人怎么看他,我就是喜欢。
我觉得他说的很对,我爱上他,好像也没有原因,我就是喜欢他这个人,发自内心的想要和他在一起,如果看不到他,我就不快乐。
上了高中后我被物理化学折磨的不行,逃跑似的去了文科班。
班里学生很少,还有十多个人走艺术类和体育类。
我在班级里属于中间层段,老师和同学都不会注意的那种,不上不下的独自度过三年,总算熬到了高考。
高中的学校是市重点,生源更加优秀,无论男女都是才貌双全的类型。
但我只短暂的对一个男生上头过,就再也没有了任何波动。
毕业后大家的恋情都浮出了水面,有人问我怎么不交男朋友,我说没有喜欢的。
也是那时我才知道我妈一直觉得我很装,对谁都不真诚。
我想反驳,但仔细一想,好像确实,我从来没和任何人说过自己内心的想法。
我离开祝城,去到很远的海城上大学,学校里好像没有我的同乡,我也只和同寝室的几个同学做些简单的交流,班级的其他人几乎都没有交集。
低着头过了四年,我每天的日常就是起床,吃点儿面包和牛奶,化个简单的妆去上课,下课了就匆忙跑回宿舍,享受最喜欢的刷着视频吃外卖的时光。
我偶尔去操场跑步,但身边全是手牵着手压马路的情侣,有一天好不容易碰到了几个单独跑步的人,我跟在他们的身后跑了两圈,被领头的礼貌劝走。
原来他们是体院的学生,在组织训练,我在中间打乱了他们的步骤。
后来实习,毕业同学们纷纷离校,我好像断了和所有人的联系,一个人去上学,又一个人回了家。
毕业后我回了祝城,参加了各种各样的考试,没有一次通过。
在一次次的尝试中,我发现我其实不喜欢平凡,每天一成不变的日子我过了二十二年,我厌恶透了这种生活。
所以我偷偷拒绝了好几家爸妈帮我投简历的职位,比如文员,比如公司前台。
我开始看不进去书,开始沉迷于手机,屏幕里各式各色的艺人如流水般你起我伏,我突然觉得,他们精心打扮后的样子也不过如此,甚至觉得她们还不如我好看。
这是我人生中最自信的一刻了,这个大胆的想法在我心里升起,从此就再没落下过。
我一意孤行,汇聚了从前所有逆来顺受攒下来的胆子,独自出门闯荡。
我没有社会经验,大事小事上被骗了一次次,但我想要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