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挥挥手:“你们去打水,我巡逻去了。”
“带晚饭回来!”
“知道。”
在旱季,我更愿把草原称为平原,四个月连续无降雨,目光所及都是凄惨的枯草,所剩无几的树木,零星的灌木丛。连壮观的诺德拉河都龟缩成一个小泥潭,无数凶猛的鳄鱼被迫聚集在一起,当然狩猎也变得尤为简单,只需守株待兔。哪怕知道泥潭里有捕食者,角马、瞪羚、斑马等也不得不来喝水,这是整片平原唯一的地面水源。
那也是我狩猎的好地方,先巡视一圈再说。
和往常一样,半个人影也没有。没有人会想不开,在这个季节横穿基桑加,远眺边境的乞力马扎山峰之后,我打算驱车返回泥潭,搞点今夜的晚餐。
结果车子到半路吭哧吭哧响,直接憋死。对这样的情况我也司空见惯,麻溜下车检查,最后在车底发现了一只惨死在进气管里的蜥蜴,熟透了,肯定是草原獴干得好事。这群家伙自从跟我混熟之后,把车底当成巢穴。
车上有卫星电话,我打到营地里去,响了一声就有人接起来。
“我在营地正西南方向五十公里处,车坏了,开车接一下我。”
“好的。”
我挂断电话,只觉得这个声音有些陌生,大概是信号失真。看了一下表,再不到泥潭,今晚的晚餐就没了,那群恶鬼能吃了我。
我背上猎枪,决定徒步过去。
一群瞪羚正在喝水,他们很警惕,不时抬头。在避免被鳄鱼吃掉的策略中,假如同伴被咬住,其他瞪羚可能会把它踢下去,争取逃跑的时间。
打猎在这里尤为简单,毕竟枪子比鳄鱼快。
我匍匐在荒草地中,等待他们喝完水,这是我唯一的仁慈。
扣动扳机,枪响声清脆,瞪羚们转身逃跑,除了一只永远倒在岸边。我起身走过去,在鳄鱼蠢蠢欲动地眼神中拖走它。假如有车,我会把它吊到一旁的歪脖子树上,割开喉咙放一会儿血,但现在我怕尸体引来狮子和鬣狗,跑都来不及。
我只能把它抗在肩膀上,双手分别攥住它的蹄子。温热的血顺着我脖子流到衣服里,黏糊糊热烘烘的,真是有够倒霉。
日落平原,硕大的夕阳如同怪兽的眼睛,贪婪地注视大地。世界笼罩在末日的余晖下,一切都要燃烧,一切都在熔化,远处地平线在热气中扭曲。旱季的每日,都上演如同地狱般的落日情景。
可怜的越野车并不孤单,旁边停了又一辆,司机靠着车门,只是他的身材并不是我熟悉的人。
他发现我了,抬头看我。血红的夕阳在他身后,斜长的影子甚至触碰到我脚边,我看不清他的脸。
我迅速掏出猎枪,瞪羚掉在地上:“你最好举起手来!”
他从容地举起双手,身高有一米九左右,是谁?
“嗨,Bunny,这就是你迎接新搭档的方式吗?”他声音很有磁性,略带一种调情的意味,让我想起融化的蜂蜜糖。
走近一看,确实是一张英俊的脸,高鼻梁,眼睛深邃,眉毛长而利落,头发剪得很短,更显出整个人一股子嚣张的邪气。
“我想坐在他的脸上摩擦……”,脑子里闪过卡丽的话。
“介意我搜身吗?”
“当然,我也没得选。”他痛快地答应。
我伸手想去摸他的口袋,才发现手上全是血。
“Shit.”我低声骂了一句,决定放弃,“就这样吧。”
“你好,”他却毫不介意地攥紧我的手,“我是太攀。”
内陆太攀蛇,世界上最毒的蛇。
“我叫Bunny,想必你已经知道了。”
掌心十分黏腻,我皱着眉头,强烈怀疑这个人是否“洁身自好、干净卫生”,如果还是个浪荡子,我这次一定会把头儿的激情视频传到内网上。
“走吧。”
太攀高我半个头,动作很麻利,几下就把拖车绳拴好。
我制止了他把瞪羚搬上车的动作:“我来。”
反正我的衣服已经脏了。
“Bunny你真体贴。”他笑的荡漾。
太攀自觉坐上驾驶座,副驾驶车门坏了,我直接翻进去,车都是敞篷的。
回去的半个小时路程里,我清楚认识到新搭档是一个十分健谈的人——真是糟透,平时营地就够吵了。
“你多大,Bunny?”
“二十八。”我故意说大三岁。
“这么巧,我也是。你生日哪天?”
“一月一日。”想占我便宜,没门。
他惊讶回头看我:“真是太巧了!我也是一月一日。”
我刚想说我是凌晨第一秒出生的。
他抢先道:“我是刚过零点第一秒生的,你呢?”
……
我干巴巴开口:“第二秒吧。”
有脑子的人显然都知道我在瞎说。
“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