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今天他却发自内心地感受到了一瞬间的开心。
然而也只有一瞬罢了。实验室有一台仪器好像出了什么问题,主管老师正在大发雷霆,有同门给他发来消息,要他赶紧回去看看怎么处理。
“那,我走了。”金澜摆摆手,撑起了伞,转身走向雨幕了。潇潇的雨,目力可及之处都是一片灰色调,连那银杏叶子都低调了几分,像是身上的金色颜料被雨冲淡了似的。每次抬脚,细小的水溅到裤子上,留下一点深色的水迹。不过抬头看,粉气球还系在他的胳膊上,上面挂了一些雨滴,仍不罢不休地往上飘呢。
金澜走后,洛纬秋的心脏还在剧烈地跳。
就凭刚刚那几句话,他不信金澜真的对他毫无感情了。
可,他又能怎么样呢。
那晚回去之后,洛纬秋思前想后,最后拿定主意,拨出了一个电话。
打给他的表哥乔泳思。
他与乔泳思大概得有半辈子没联系了。对于他不在乎的人,洛纬秋往往很难记起,不见面的时候,简直就像从来没认识过似的,更别提主动联络。这次突然打电话,他也有些心虚,担心他这位表哥会不会早就换了号码,或许干脆认不出他了。
幸好没有,乔泳思很痛快地接了。电话那头的他很是惊奇:“What a surprise!”
洛纬秋轻咳一声,问他,他们院里那个金澜的近况。他在想,事情还能不能有回旋的空间。
尽管那天他亲眼看到了金澜和一个女人同住,但也许其中有什么误会也说不定呢?
“金澜?哪个金澜?”贵人多忘事,金澜除了在他刚到院里时帮他打过下手做过杂事,被他像牛马一样使唤过一阵,此后交集就不多了。每年院里都会来一些新人,也会有一些人离开,寡言少语的金澜实在没什么存在感。
“……就是那天,负责那个新生生理卫生知识讲座的金澜。”
“哦,金老师啊。”乔泳思此刻不知在哪里喝酒,背景音乐嘈杂又聒噪,他声音不大,语调还漫不经心的,但说出来的话,一个字一个字,像泰山压顶:“他很好啊!他快要结婚了。”
“什么……?”
乔泳思笑了一声,他的笑声一贯又轻又薄,然而此刻却像重锤被高高抡起,然后将一颗心击了个粉碎:“他未婚妻上个月早产了,还好,母子平安。现在正打算补办婚礼,据说可能和孩子满月酒一起办呢,这算什么……双喜临门?”
是不是双喜不知道,可在他看不见之处,有血在静静流淌。
洛纬秋不知自己是怎么挂的电话。似乎反应过来时,耳畔就只能听到那“嘟嘟嘟”的忙音了。
他披上一件外套,冲进风雨之中了。
那天的雨不大,就只是连绵不绝,这雨丝不知被谁抻长了,总也不断,从天际挂下来,逶迤到人间,卷湿了人的衣裳裤脚。空气中的水意又如少女的长发,缠在腿上臂上,湿腻的,坠着身子,提腿都需要力气。洛纬秋拎着腿,走得慌不择路,水坑也踏上去,水珠不断被惊扰,跳出来,陈尸在一侧,又被无情的脚踩了过去。
他就这样深一脚浅一脚,找回了金澜那个家。
似乎在一个春天里,他也曾这样慌慌乱乱地去找过金澜。
然而就如同上次那样,金澜自然是不在家的,那扇灰蒙蒙的不甚干净的窗子没有一点亮光。一点都没有。洛纬秋心中的灯也灭了。
他借着一小块屋檐,几乎在那儿徘徊了一夜,没有人回来。人在徘徊,心中的话也在徘徊:他要结婚了,还有了孩子;因为他有了孩子,所以要结婚了;他不能不结婚,他毕竟有了孩子……
那一晚的天空极为吝啬,月闭门不出,星渺无踪迹,一点点亮也没有。大片深重到发黑的蓝,像浓稠到化不开也搅不动的心事。洛纬秋知道,等这场雨下完,冬天也近在眼前了。日子总要一天渐一天地冷下去。
天蒙蒙亮时,他昏昏沉沉地回到快餐店给他暂时提供的住处,倒头就睡。迷迷糊糊间身上的温度起来了,没有人帮他擦身子哄他喝水。
没人哄的孩子是最坚强的,他勉强支起精神起来灌了几杯热水,从抽屉里翻出药,吃了,再蒙头睡了一天。期间旷了工,快餐店的经理来找他,发觉他生病了,又叫上另外两个员工,几个人将他搬去医院打上了吊瓶。
洛纬秋有几年没生过病了,这场发热来势汹汹,一击即中。快餐店老板体谅他平时干活勤勉不挑剔,人又踏实可靠,十分大度地给他批了假,让他好好休养一段时间再回去上班。
这一病就是半个多月,反反复复地烧,不烧时就咳嗽,咳得猛烈,上下楼板都要一颤。难得脑子清醒点的时候,他就在想金澜,也想自己该怎么办。
常规的做法是祝金澜幸福,也祝孩子健康平安;而他就收敛好自己的心事,离得远远的,不要在幸福美满的一家人面前讨嫌。
幸福美满的一家人,洛纬秋发现,从小到大,自己似乎都与这句话毫无缘分。如果说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