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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三百九十六章 火耗归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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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仆赞赏还来不及,只是有一事有些不明,还请次辅赐教,此事不知又与漕丁们何干?”

    林延潮笑道:“此中关系就大了去,沈阁老想必听过四石粮完一石漕粮之说。这漕运衙门要补足漕额,若不在成色有所短缺,或者提前漕期,唯有一个办法。”

    “羊毛出在羊身上,一旦漕运衙门逼急了这些漕丁,弄得他们家破人亡,不说仆于心不忍,于河漕长久之计也未必是好事。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让沿河的那些地方衙门松一松。”

    “比如这漕船上的种种陋规,这过坝之费,投文之费,作保之费,让那些地方官员从十文少收作九文八文,如此运河上这十几万漕丁们也可以为朝廷效死了。”

    沈一贯摇了摇头道:“这些漕丁每年修船造船向朝廷要钱,这开拨之前还要向朝廷拿一笔安家费,漕运时又向地方多收两三成耗米。兼之平日里有朝廷养着,用时又要这个要那个。朝廷对他们实在已是仁至义尽,眼下居然还敢与朝廷谈判,此风万万不可助长啊!”

    林延潮道:“沈相公,朝廷确实有体恤漕丁之意,但为何漕丁却年年逃亡,以至于到了雇佣民船运输漕粮的地步?”

    沈一贯闻言一阵沉默:“此中道理,一时难以辩明,仆只是怕以后酿成大患。”

    林延潮心道,什么是这些道理难以辨明,分明是李三才投向了沈一贯,在自己与他之间两头下注。

    林延潮,沈一贯二人心照不宣。

    林延潮道:“这新币在地方受阻,圣上要我们十日内拿出一个办法来,你看如何?”

    沈***:“地方有司阴阻,就必须严明律法,严惩几个以儆效尤。”

    林延潮道:“法令虽明,奈何人心不服。仆主张火耗归公,你看如何?”

    沈一贯闻言吃了一惊,但随即道:“难,难,难。”

    林延潮道:“这朝廷收上来的火耗,一则充公,二则作为地方官员的养廉银。”

    沈一贯一听到这里,立即道:“次辅,如此不是将羡余银变成明文了吗?”

    朝廷地方将民间百姓缴税的杂银碎银,统一再铸成官银。

    官府将杂银铸成官银必然有损耗,还有人工,器材的支出,这些一概归入火耗。

    一般这火耗是定在两成至三成之间,火耗多出来的部分就是羡余,这笔钱是进地方官员自己的口袋里的。

    这样例子很多,比如漕运时,地方官府要多给漕丁两三成漕粮作为路上开支所用。

    而且这不是明朝独有,从汉朝起地方为京中运粮,官府都要向老百姓多征收粮食,这称为雀耗,鼠耗,名义上粮食储存里被雀鼠吃掉的部分。

    但火耗的弊端很多,比如火耗地方官员自行规定,每两收二钱至五钱不等。而且越穷的地方,火耗越高,比如天下最穷的陕西,火耗竟高达五成。

    对于火耗的存在,地方督抚不仅不制止,或睁一眼闭一眼,而是公然与州县分赃。所谓好处大家拿。

    林延潮的火耗归公,当然是清朝的治理办法。

    首先火耗银不再是不成名目的收入,而是朝廷明文规定。

    然后火耗银上缴朝廷后,再下发至地方,一部分作为地方衙门的办公之用,一部分作为官员的养廉银子。

    而且清朝对各省规定了火耗数额,不许官员们再随意加耗。

    当然林延潮决定火耗归公,除了吸收清原先改革的优点外,更重要是在地方推行银币,使得银本位制在明朝官方民间得到贯彻。

    但此举遭到了沈一贯的极力反对。

    沈一贯的理由是,火耗本就是不成文的陋规,朝廷变成明法与加税何异,如此等于助长不良风气。

    二人针锋相对,林延潮与沈一贯谁也说服不了,这一次林延潮不再对沈一贯让步了。

    于是沈一贯愤然道:“次辅的火耗归公之策,请恕仆不能在票拟上附名。”

    林延潮知道,他虽可以以次辅的身份单独上奏,但少了沈一贯的附名,无疑是告诉外人二人意见不合,同时也给朝堂上下更多反对火耗归公的借口。

    林延潮想了想道:“沈阁老既是不同意,仆也不好单独列名上奏,既是如此,咱们不妨在廷议上议一议,以九卿的名义合奏如何?”

    内阁既然无法达成统一意见,那么就扩大会议的人数。

    沈一贯闻言心想,这一年来林延潮权势日中,九卿多听其命,在九卿廷议上,他未必有胜算。

    于是沈一贯转念一想道:”以仆之见,此事兹事体大,恐怕仅仅是九卿怕是不能决断的,不如加入六科十三道言官,让言官们也议一议,免得日后他们上奏批我等不与他们商议。”

    沈一贯这一手可谓十分厉害,可谓是以彼之矛攻彼之盾。

    林延潮既是要扩大会议人数,沈一贯就扩大到更广,林延潮大怒,他主张台阁一体,决策权从内阁下放到九卿即可,但沈一贯却把言官也拉进来,这下二人就扯破脸了。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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