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富海挑了个头,周围下人齐齐称赞殿下今日俊美不凡,直叫陆之珩白皙的面上泛了一层薄薄的粉色。
“再胡乱起哄的,都去领二十板子。”
玩笑声音这便止住了。
南蕙起身退后半步,从一旁托盘里取了一个小瓷瓶,双手递到太子面前:“如今是深秋了,原就是容易生病的季节,殿下今日要穿着这沉重的衣饰坚持一整天,免不得有个头疼脑胀的。这一盒是梁太医开下的良药,全都制成了绿豆大小的小丸子,殿下若是中途不适便服用两颗。”
陆之珩低眉瞥一眼白色瓷瓶,没有伸手去接。
“药方拿来给我看看。”
南蕙愣了一下,随即欠身出去了,不过一盏茶工夫就取了药方回来。陆之珩拿过来粗略扫了一眼,尽是些大补之物,看不出什么端倪。
“知道了。”
他随手放下药方,接了瓷瓶揣在袖子里。院外礼部官员已经开始大声催促,生怕他延误了吉时。
眼下失准备去端信伯府接亲,接到太子妃进宫后要先去金极殿拜天地见皇帝,再到奉先殿祭告先皇后,最后才是东宫摆酒设宴与亲朋同欢,一应礼节繁琐冗长,容不得耽误时间。
陆之珩大步走向宫门前的白马,两旁太监为他抬起衣摆,他翻身一跃便卓然端坐马上。
“出发。”
此时端信伯府的气氛与东宫有几分相似,又不尽相同。东宫是喜气洋溢,伯府则是在喜气中多了些离别的忧愁。
戚铃兰今日一早就被唤起身沐浴洗漱,随后绞面上妆,梳头打扮穿上沉重的嫁衣。为了她的脑袋与脖颈着想,凤冠暂时是放在一旁,直等到时辰近了才戴上出门。
戚明松坐在正堂上,平日里威武雄壮的模样不复存在,今日他最是脆弱,眼泪掉了好几回了。
从前他也常常不在家,一离开就是半年,但彼时分别都知道还会再见,再见时她仍是他最疼爱的大闺女。
今日一别,往后隔着一座宫墙,虽然同在长安却不能轻易相见,即便是相见了,也要守着礼数称一声太子妃。制定礼数的人真是残忍,他就没有骨肉至亲吗?
赵氏到底没有正室名分,今日是不能坐在戚明松旁边受戚铃兰的拜别之礼的。只在戚铃兰还没过来的这段时间里,她握着戚明松的手聊做安慰。
秦则从外面进来,对戚明松拱手说道:“伯爷,铃兰姑娘过来了。”
秦则不是伯府的人,与戚明松也没有亲缘关系,只是戚明松器重他,将他当晚辈培养,他与伯府才格外亲近。
今日戚铃兰大婚,按照婚俗新妇家中总要有男丁撑排面,若是娘家没有男子撑场,旁人势必会看轻新妇。偏偏戚明松无子,挑来选去就请了秦则来帮忙。
秦则不会嫌麻烦,他家世微薄在京城受尽白眼,戚明松此举于他而言也是抬举他了。
戚明松听着这声禀报,拿绢子擦了擦眼角,收敛了面上的愁色。赵氏也转身离开了主位,到旁边与戚书兰和香兰站在一处。
书兰盯着门口,很快戚铃兰盛装身影就出现在了堂下。
她这身嫁衣是宫中从六月赐婚后就开始绣制的,十几名技艺高超的绣娘手绣了三个月,绣成了今日婚服上金灿灿的凤纹。
头顶凤冠亦是如此,上边镶嵌的珍珠还是从南海贡品中精挑细选出来最圆润的。
衣装华美,也得人长得漂亮有贵气才能架得住。戚铃兰便是能撑起这身衣服的人,十七岁的年纪已然有端庄稳重的气质,结合这身衣服还隐隐有了太子妃应有的威严。
戚明松看着她徐徐走来,心中五味杂陈。欣慰是有的,家中娇女初长成,一朝贵为太子妃……心疼也是有的,从今往后她就像今日一般被沉重的皮囊压抑着,被无形的枷锁禁锢着。
一想到这,他眼眶又湿润了。
“父亲。”戚铃兰走到戚明松面前,最后一次给父亲行了请安礼。
戚明松明明已经忍不住要老泪纵横,却还是睁大眼睛仔仔细细端详她的模样。
她和临蕴长得真是非常相像。
往后他不能再这样直视铃兰,便是再也看不到临蕴的模样。
“铃兰,往后你身在宫中或许会有许许多多的难处,你若是不知该怎么办,就让人给父亲送信。你就算嫁出去了,也永远是为父最疼爱的女儿,端信伯府永远是你的家。”
戚铃兰从闺房出来时还没有多少情绪起伏,她是第二次经历这场大婚,也是第二次离开娘家了,她原以为自己不会再潸然落泪。
戚明松这番话,成功让她鼻尖一酸眼眶温热。
“女儿明白。”她低头让泪珠直接落下而不是滑过脸颊污染妆容,稍稍止住泪意才抬起头来:“女儿离家后父亲要保重身体,夜里早些休息,别忙到太晚。朝廷上的事情能躲清闲就别多掺和,咱们家不需要再大富大贵,只求一个安稳。”
“为父都明白。”戚明松重重地点了下头。
说话间院外便传来喧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