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在哪里,酒吧的洗手间永远都是最乱的地方。被酒精催化之后的男女,来到这种隐蔽的角落,释放着自己的荷尔蒙,年轻的躯体拥抱亲吻在一起,像是两条扭动的蛇。
林素自己明明纯情的一匹,被陶牧之亲那么一小下都够她心脏活蹦乱跳一整年。可是看到别人这种样子,她内心平静得像是刚刚得道成仙。
林素去过无数次酒吧,见过无数的大风大浪,她平平静静地先去上了洗手间,然后平平静静地去洗了个手,再然后平平静静地摊着两只湿漉漉的手离开了洗手间。
离开洗手间后,也离开了洗手间里那种闭塞的氛围。原本林素以为从洗手间出来,来到酒吧,就会被聒噪的音浪包围,但是她没有,酒吧里像是被按了消音键,没了声音。
在这种没声音的气氛中,林素摊着两只湿漉漉的手朝着她和陶牧之的卡座走去,在走过去的时候,林素看了一眼她和陶牧之的卡座。
当看到空空如也的卡座时,林素一下停在了原地。
卡座上没有人。
难道不是这个卡座?
林素视线在那个卡座两旁的卡座逡巡着,最后重新定格在了那个卡座上。在看到那个卡座桌上的六杯空饮料杯,还有半杯剩下的柳橙汁时,林素确定这就是她和陶牧之的卡座。
林素:“……”
陶牧之呢?
林素这样想着的时候,音乐台上突然响了一声,清脆的键盘声和刚才聒噪的音乐是截然不同的感觉,像是一阵清风劈开了烈焰。
林素扭头看过去,看到了音乐台上站在键盘后的陶牧之。
他也在看着她。
他浅棕色的眼睛隔着嘈乱的酒吧,隔着乌烟瘴气,与她这样相望着。他的眼睛像是幽深的森林,像是漆黑的夜空,像是宽阔的海,里面蕴藏着无尽的深情与温柔。
在和她相望着的时候,他修长的手指落在了黑白的键盘间,音符萦绕在了他的指尖,熟悉的旋律伴随着他的手指跳跃,前奏响起,他眼睛里带着笑,他的声音清晰地来到了她的耳边,落入了她的世界。
“分分钟都盼望同佢撞面,默默地伫候亦从来冇怨,分分钟都渴望与他相见,喺路上碰着亦乐上几天。”【注1】
“爱恋冇经验……”
是《初恋》
第71章 (【二更】你今天应该让我喝...)
林素觉得自己会永远记得这个画面, 就像是摄像机永远会定格一个画面一样。
陶牧之站在键盘后,他穿着简单的长衫长裤,他的面庞清俊好看, 肤色细腻冷白,他的手指修长分明,错落在了黑白的键盘间。
他的身高太高了,他需要俯身一些才能凑到他面前的话筒前。而就算俯着身,他在音乐台那迷乱的灯光下,依旧是如此的高洁。
他像是一轮清冷的月, 原本林素是只能遥遥望着他的,可是现在,他站在那吧台一角的音乐台上,唱着他们第一次在酒吧玩儿时她告诉他她最喜欢的歌。
林素觉得她像是把月亮从天上摘了下来,她抱着他这轮月,在未来很久的时间以内, 再来到酒吧,再看到音乐台, 她再也不会想起她的亲生父亲, 和耿耿于怀那缺失的父爱。
她只会想起陶牧之, 她永远会记住陶牧之。
林素没有听过陶牧之唱歌, 但是她听过他的声音, 他的声音山涧的泉水,带着清澈冰凉的磁性。他就算是声音,都是那么干净的好听。
这首歌林素只听过女声版,女声版本很甜, 像是那种春心萌动的少女,第一次陷入初恋。但是陶牧之的版本, 完全不是这个感觉。它的视角对调,像是清俊的少年,望着暗恋他的少女,带着一种宠溺的浪漫。
林素的心跳和血液在陶牧之开口唱第一句时,就已经随着鼓点和键盘声跳跃。她沉寂在吧台的角落,站在台上的陶牧之,扶着手边的话筒,冲她招了招手。
林素隔空与他对望,望着他轻招的手,她的眼睛睁大,变亮,她的眼角弯下,冲入了这音乐声里。
林素像是一头奔跑的鹿,撞进了这躁动的人流之中。音乐在响,陶牧之在唱,她随着鼓点,身体跳起又落下。她的长发披在了她的肩边,她仰着头,跳起时她的头发散开,落下时她的头发落下,林素完整地融入了这首歌里。
林素忘我的蹦跳着,可是她没有忘记陶牧之。在来到音乐台下时,她的目光落在台上的陶牧之身上,两人距离拉近,目光也变得清晰了很多。林素和陶牧之笑着对视着,她想了一个问题。
他是什么时候学的这首歌?是在那次跟她去过酒吧之后吗?
在酒店两人躺在一起,陶牧之说要带她去酒吧时,林素在想,或许他想带她来酒吧,是想克服她在酒吧时,不由自主想到她亲生父亲的心理。
但是现在,林素想他应该不是,他应该只是想为她唱一首歌。
林素望着台上的陶牧之,开心地蹦跳,明媚的大笑,她心中所有的结都随着她的蹦跳而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