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着龙的血液。
——他是金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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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落焰城
说起来也算奇妙。
再来到孤烟大漠的时候,又与那些蝴蝶不期而遇。
这些蝴蝶的名字叫做飘渺灵蝶,跟普通的蝴蝶不太一样,它们更加艳丽、更加光彩夺目,但远不止如此。其实刚开始没人知道飘渺灵蝶有储存记忆的能力,第一个知道的是个人类,战圣者殇痕。
后来战圣者就开始饲养这些小东西,曾经他的宫殿后面全部飞着这种美丽的生命,直到他在金沙鬼城失踪后三天,所有的蝴蝶都从他的宫殿后方飞出,在当时堪称美得惊心动魄。
实际上,殇痕并不是唯一一个饲养这些小东西的人。后来楚天翔某天也无意识发现了它们的不同之处,便在金沙鬼城里开辟了一块独立的空间专门用来饲养。因此再见到飘渺灵蝶的时候,楚天翔仿佛见到了一个久别重逢的旧友。
养蝴蝶,想想就觉得很浪漫。
飘渺灵蝶在高温下漂浮在空中,仿佛是躺在粘稠的液体里,变成美丽的标本。然而这些美丽的标本却还在微微翕动,在它们抖动的翅翼之下,一闪一闪地放映着它们所记住的片段。有些蝴蝶已经死了,但是那些片段还没有停止,死亡的蝴蝶化作金色的微粒,像是在画面上铺了一层金粉。
即使死亡,也是美丽的死亡。楚天翔不仅想起了那只美丽的蝴蝶妖,和她最后那句气若游丝的“我就要死了,你吻我一下,算是不枉此生”。
连轩道。“我记得当年,战圣者养过这些蝴蝶。”
楚天翔:“我也养过。”
楚天翔已经许久没有拜访过楚风涯,在得知连轩一行人要来的时候,楚风涯实际是非常高兴的,他喜欢这些青出于蓝的后生们。
在得知真相之后,楚天翔便认了楚风涯当自己的义父,楚风涯是第一个收了妖神当义子的人,说出去也算是骄傲。
落焰城的壁画十分出名,这里到处都是荒漠峭壁。在落焰石窟里的墙壁上,存在着令人叹为观止的壁画。实际上落焰石窟楚天翔是没有去过的,虽然他离得很近,但却只了解金沙鬼城,别处一概不知。
落焰城的历史也算是悠久,所有妖神驻扎的地方都比天尊城存在的时间长。天尊城是后起之秀,然而却抓住了天时地利人和成为了几大城之首。楚天翔在落焰石窟里,又见到了龙。这种感觉极为微妙。
壁画连绵不断,画的是落焰城悠久的历史。刚开始壁画上只有一条盘踞在空中的龙,他似乎在云端环视什么。再往后,这里便出现了人,逐渐建立了城池。落焰城也曾盛极一时,但这繁华却迅速被流逝的时间掩盖。
楚天翔嚼着嚼着,似乎搞明白了一件事,龙不仅是妖神之父,也是东方大陆上人类的起源。他与人类或许没有什么血缘,但一定有密不可分的联系。
只是后来发生了什么事,龙族销声匿迹,只剩下了龙炽莲。
落焰城对于天尊城来讲是不可缺少的一座城池,因为天尊城多半的零件都是来自落焰城。落焰城里有一种宅妖叫做机械兔,是制造零件的一把好手,只需要制定一个简单重复的流程,在机械兔脖颈上绑一只胡萝卜,他就会顺着引导的方向一直做下去,省去了廉价劳动力。所以落焰城最畅销的食物就是胡萝卜。
机械兔,长得跟兔子一模一样,比兔子稍微大一些,只不过是木头的。苍天可鉴,这些东西并不是落焰城造出来的机械,而都是活物。东方的神秘力量鬼斧神工,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现什么新鲜的动物。
飞蛾不断地撞击在窗纸上,发出噼啪作响的声音,像是灯枯油尽最后一刻的燃烧。这些美丽而愚蠢的飞虫只是注意到了屋子里的火光,却没有注意到眼前的壁垒,即使越过这道壁垒,扑向了火光,也只会点燃一瞬的光亮。
就像有些人,这辈子唯一发光发亮的时候,便是死亡后的火化。
楚天翔的手肘上不知道什么时候长了一颗痣,红艳艳的,他总是喜欢摸那颗痣,稍微有一点凸起,软软的,不硌手,但也不细腻。楚风涯在室内招待几人,外面高温太甚,屋子里尚且凉爽,是法术加持过的温室。
偃影挽过楚天翔的手臂,指尖一下一下触着那颗痣,触动它的本身楚天翔没有任何感觉,只有偃影的指尖划过的时候,楚天翔才会有一种淡痒的感觉。这种感觉是直击内心的,似乎在那一瞬间一切都不复存在的,唯一的感受便是痒,软软的挠着心。
“别再动了。”楚天翔说。“我想吻你。”
“请。”
“当着先知的面不太好吧。”楚天翔瞥了一眼先知的方向,在对方没有观察到的时候迅速地在偃影脸颊上啄了一下。先知似乎是受到了什么感应,回过头来望了一眼,两个人正襟危坐,像乖巧的幼孩。在先知转过头的一瞬间,几个人不由得纷纷笑出声。
先知一脸疑惑。
连轩望了一眼窗外的落焰城,此时正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