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东拐西绕,好不容易避开人群,跑到一个没什么观光客的废弃小公园,终于松了口气。
“嘶——”林渐西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牙齿和口腔都快被冻住了,倒吸一口凉气开始叠声叫唤:“好凉好凉!”
盛铭风凉飕飕地斜睨了他一眼,觉得他完全是自作自受,“笨死了,你就不会先把冰激凌扔了啊?一会儿再买就是了。”
“因为是风哥买的嘛,我不舍得扔啊。”青年软绵绵地笑起来,口气像是抱怨,又像是在撒娇。
“少来这套,你就是嘴馋!”盛铭风已经看透了这小子口不对心的滑头,当下就没好气地冷哼一声,可是心脏还是不争气地漏跳了半拍。
谄媚的奉承话被当场戳穿,林渐西顿时就有点不好意思地缩了缩脖子,嘴巴一抿,那点淡粉色的奶油就沾了唇瓣一圈,连嘴角白皙的皮肤上都有。
就像是雪地里的一点落花,漂亮粉嫩,引人注目。
盛铭风看得口干舌燥,本能地舔了舔嘴唇,在脑子反应过来之前,已经下意识地倾身上前,整个高大的身躯都靠到了青年面前。
两个人距离很近,彼此的气息在沉默中交换,然而面对这样荷尔蒙浓郁的迫人侵略,林渐西却毫无所觉地不躲也不闪,只是茫然地眨了眨眼。
“怎么啦?”
盛铭风没有回答,手一抬,大拇指就轻轻拭去了青年嘴角那点奶油,平时脾气那么不好的人,这会儿动作轻到像是生怕把人弄疼了。
嗯,嘴唇果然挺软的。
这个念头在脑海里一闪而过,然后下一刻,他就被指尖滚烫的温度和胸口突然加速的心跳吓到了,惊得瞬间弹开来。
“脏死了!”盛铭风匆匆丢了张湿纸巾过去,很狼狈地偏过头看向别处掩饰自己的失态,语气十分恶劣:“你自己擦擦。”
“哦。”林渐西完全不理解他突如其来的脾气,不过毕竟早就习惯了,还是乐呵呵地接过了纸巾,勉强胡乱地擦了两下之后,又抱着大大的脆皮蛋筒继续啃,咔呲咔呲快乐地像只仓鼠。
“这里还没擦干净呢。”盛铭风指了指嘴角,忍不住嫌弃地睨他一眼:“林渐西,你现在好歹也是豪门大少爷了,这方面也不跟你哥学学。”
林渐西却撇撇嘴,理所当然地道:“那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少爷嘛。”
他自顾自埋头啃着冰激凌,动作虽然不算粗鲁,但也着实谈不上多优雅,更不像什么养尊处优的小王子,和他哥哥林瑜完全不同。
而且这人还傻乎乎的,又贪吃又好骗,就算偶尔生气也能很快被哄好,但有时候又有点小聪明,简直是阳奉阴违的一把好手。
盛铭风很努力地试图在心里挑刺一番,可是挑完刺之后再一看,青年挺翘的鼻尖微微耸动,眼角眉梢都是满足的笑意,白里透红的脸颊就像一颗多汁的水蜜桃——还是该死的可爱。
甚至,手已经再次不自觉地朝那人的脸伸了过去。
“风哥你干嘛?”青年凉凉的嗓音忽然在耳边响起,打断了他脑中奇奇怪怪四处滋长的念头。
于是盛铭风登时就尴尬地收回了手,但视线却依旧不舍得从林渐西带着点笑意的面上移开。
砰,砰,砰——
心口跳得很快。
那一刻,他好像忽然就明白,为什么期待了那么久的苹果掉下来之后,忽然就不想要了。
不是苹果不够好,而是他心里,早已经住进了另一颗水蜜桃。
暖风吹过,花香袭人,气氛黏腻,盛铭风张了张口,忽然就想说点什么,而就在这时候,一阵刺耳的铃声突然响了。
林渐西把蛋筒最后的部分吞进肚子,掏出手机一看,立刻微不可察地挑了下眉。
是路闻风烘焙店的店长,郑宇凡。
“风哥我先接个电话哦。”他乖乖地向盛铭风报备了一声,却没急着接,反而拿着手机越走越远,朝园子深处走去。
接个电话怎么还神神秘秘的?
金发青年没说话,却忍不住狐疑地眯了眯眼,盯着青年瘦削的背影沉下了眸光。
而林渐西在离开盛铭风的听力范围之后便按下了接听键,几乎是在接通的那一秒,男人带着喜悦的嗓音就立刻传了出来。
“渐西,谢天谢地你还愿意接我电话!”
郑宇凡简直是喜极而泣,两手托着手机像是捧着什么宝贝似的,很急切地询问道:“这段时间你到底去哪儿了?你知不知道,老板找你已经找疯了,燕城都被他翻了个底朝天!”
然而林渐西却没回答他的问题,只是语气淡淡地回道:“郑哥,我现在过得很好,让他不要来找我,也不要试图打扰我的生活了。”
嗯?这话说得着实有些重,于是郑店长眉头一皱,当下就决定当一回理中客和事佬了。
“渐西啊,我知道老板之前对你有些忽视,也确实有很多做得不对的地方,可是他现在真的知道错了,以后也都会改的。”
人总是这样的,容易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