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英子是谁?</h1>
第一场雪很小,次日就化了。趁着还能出门,冬闲的山民们立刻抓紧时间互相走动。
接连几日家中都有客人来。
与之前一样,沈星娆得躲起来。婚事定在明年春天,她需要有一个堂堂皇皇的来历,根据这个来历,眼下她不该身在此地。
于沈星娆而已这是个谜题。
左右邻居们,距离最近的一户也相隔半里之遥,别说鸡犬之声相闻,连房子在哪里都不容易瞧见,究竟是通过什么方式知道余家的人回来了呢?
“傻瓜,咱们出门半个多月,家里的鸡鸭狗都没有饿死冻死,你猜是怎么回事?”余枫从接待客人的火房里悄悄溜出来偷会美人,听到沈星娆的疑问,摸着她的小脸调笑。
“哦~”沈星娆拿下捣蛋的手,冲他扮了个鬼脸,接着又感慨道:“这山里邻居的关系,还真是挺好。”
“谁都会有出门打猎十天半个月才回家的时候,所以需要互相照应着。这也是没法子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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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着客人并不是难事,窝在炕上写写画画,自己和自己对奕,或是做点针线,独处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这是大多数闺中女儿从小练就的打发时间的技能。
这日家中来了一位嗓门特别高的大娘。就连在卧房画画的沈星娆都能听到她不断拔高的声音。这使她今日获得了格外多的快乐。
“阿松你过了年就二十五了,怎么还不娶媳妇?要我说你爹娘就不该让你们读书认字,心气太高了,英子那是多好的姑娘?水灵又能干……”
“后悔了吧?看你们能不能找到天上的仙女……”
“家里有个这么大的儿子没成婚,你娘也真舍得闭眼……”
如果是从前,沈星娆或许会嫌弃她聒噪粗鄙,如今她却懂得了欣赏其中蓬勃的生命力。有什么能比生命更美好呢?
心中存着美好的念头,笔下的红梅也变得越发恣意妖娆了。
也是因为沈星娆隔墙看戏事不关己,所以才能拥有如此平和的心境。
不多时,余松推门进来了,满脸疲惫,仿佛刚刚挑着几担柴火走了十里山路。
沈星娆把笔搁在笔山上,并不下炕,含笑看着余松走过来,越看越想笑。
余松瞪了她一眼,沉声说道:“小坏蛋,就知道看热闹。”
语气虽然凶恶,动作却很温柔,他脱鞋上炕,把沈星娆的微凉的双手紧握在炙热的手心里——即使屋子里热得让男人们冒汗,沈星娆的手仍然不那么暖和,而这个女人又从不肯老老实实地把手放在炕被里保温,所以男人们养成了没事就帮她暖手的习惯。
沈星娆全然不怕余松这副纸老虎的模样,歪倒在他怀里,撒着娇说道:“你不在,徐婶子说话的声音都变小。”
余松苦笑,“小徐婶就喜欢训我。”
这种心理沈星娆倒是能揣测一二,沈星博从小老成持重,曹家婶婶也是特别喜欢逗他,还自有一番道理:这种聪明稳重的孩子太不食人间烟火了,须得让他们凡心重一些,不然只怕会被送子娘娘收回去。
对此言论,沈星博的评价是:一派胡言,曹婶婶就是喜欢看他跳脚而已,比逗别的孩子更有成就感。
想到往事,沈星娆心中一暖,接着又想到了血淋淋的现实,便伏在余松的胸口长长地叹息了一声。
余松知道她又在为旧事伤神,歪着头亲吻她光滑细腻如蛋白的脸颊,温热的气息把苍白的皮肤熏出了充满生机的血色。
沈星娆摸着他胡子拉碴的脸,粗糙的手感挠得她手心痒痒的,她用指甲轻轻地在他脸上抠着,漫不经心地问道:“英子是谁呀?你们怎么没成呢?”
“别胡乱吃醋,那是徐根叔家的闺女,早就嫁出去了,去年还是前年来着,恐怕现在连孩子都有……哎呀,别抠,你怎么什么都要抠一抠?”余松那颗长在眉毛里面的痣被沈星娆抠疼了,连忙把她淘气的小手再次擒拿在大掌的囚笼里。
徐根家里兄弟众多,其中六个长到了成年,因此便分作了两家,这个徐婶子算是他的弟妹,是年纪最小的三个兄弟的媳妇。
打虎亲兄弟。猎人们常常要结伴出远门,在千帐山里,兄弟几个共娶一个媳妇是很普遍的情形。不但出门有伴,还可以留下人手照顾家里,为了养家,兄弟同舟共济也不失为一种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