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性大等種種原因,
檢察官竟然對我們聲請羈押!
以前大三念刑事訴訟法時,每個刑法教授都在靠夭重罪羈押不符合無罪推定的原則,
根本就是押人再取供等等,
結果真的發生在我身上時,我還是鼻子摸摸被關進了嘉義看守所。
名義上是羈押,待的是看守所,但事實上由於監獄人滿為患,
看守所裡面其實也有一大部分是應該進監獄執行的罪犯,
所以我和一堆煙毒犯、詐欺犯一起關了兩個月,直到羈押期滿。
一進去就在監所管理員(犯人稱他們為「主管」)有意無意的洩漏之下,
「同學們」(也就是犯人)都知道我是因為妨害性自主進去的,
便稱我「香蕉」(ㄍㄧㄣㄐㄧㄡ),雖然不能直接打我,但咒罵和刁難從未停過。
監獄內沒有什麼可以用來自殺的物品,雖然我不只一百次想要自殺;
可是阿祥自殺成功了。
他踩在盥洗用的磨石子花崗岩水槽,往遮住如廁用的蹲式馬桶(俗稱小白)旁,
那個高度約一公尺的同樣也是花崗岩材質的矮牆重重摔去,腦漿溢出當場死亡。
在陳湘宜教授的辯護之下,我無罪出獄,
還拿了冤獄賠償60天乘以3000元的18萬元,
但是阿祥的一條命,就這樣離開和我人生的交集了。
「以後想考哪方面?」
陳湘宜老師始終相信我們是無辜的,對待我的態度如同我還是她的學生一樣,關心地問。
「律師吧。」
我在心中立誓,要把阿祥還沒享受到的人生好好一併過下去。
「你不是已經放棄了?」
老師笑道。刑法總是60分低空飛過的我,要考上律師果然是癡人說夢嗎?
隔年,我以七百多名的慘淡成績勉強上榜,據說是倒數十名內,
不過我父母親已經樂得擺流水席大謝神恩了。
帶著對娜娜這些婊子的恨意,我很快地貸款開了自己的事務所。母豬們,我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