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疾首的模样就正常多了。
她开心地笑道:“就是要引火呀,不引火我大老远的来干吗?至于烧谁的身,可就难说了,到时候我见机行事好了。”
成绮韵反手一拍额头,呻吟一声道:“我的天,现在不做决定,到时候再说?你这简直是拿着上万精兵的性命开玩笑!一个搞不好,你这万八千人,连骨头渣滓都不会剩下!我给你分析了半天了,说的口干舌燥,你怎么就听不懂呢?我真是对牛弹琴”。
崔莺儿也惋惜地叹了口气,说道:“成姐姐,依小妹看,你还是安安份份地做我的成大总管吧,这些江湖事你根本就不懂,隔行如隔山啊,真是一点不假”。
“江湖事?江湖事!”成绮韵快晕过去了:“老天啊,杨凌这是从哪儿找来的这么一个活宝,居然要她主持如此大事?”
崔莺儿笑吟吟地看了她一眼,捧杯道:“成姐姐勿需担心,小妹自有主意,这里还请常留接应人员,我们此去是要扮马贼的,抢的牛马羊驼、男女奴隶携带不便,到时会送来给你处置,来,你我且干了这杯酒,小妹就要启程了!”
成绮韵没好气地举起杯来,“当”地与她撞了一下,然后一口干了,她胸中憋着一股气儿,这一口喝急了,呛得她直咳嗽。
崔莺儿笑眼弯弯,把酒一口喝掉,刷地起身,双眉一扬道:“兄弟们的装备都备齐了?出发!我们抢伯颜去!”
什么叫妻在外夫命有所不受?现在就是了。
成绮韵银牙紧咬,一言不发。如果可能,她真想马上替杨凌执行一下杨氏家法,脱下鞋来用鞋底子狠狠抽红娘子的屁股!这个白痴........不对,是这个胆大包天的疯女人,她又要去干把天捅个大窟窿的蠢事了!
当天深夜,阿德妮趴在小案几上,在明亮的牛油灯下写着给杨凌的信,她用的是自制的鹅毛笔,写出来的字并不好看,不过却很快:“
亲爱的杨: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那个美丽的充满传奇色彩的绿林好汉红娘子已经安全到达了这里,她应该是你的情人吧?不要骗我,女人的直觉告诉我是的。她有矫健的身手和高明的剑法,而且坚持已见,是个有着独立见解的女人,我很欣赏她,尽管我不知道她这样坚持已见是不是对的。
现在,这位大明帝国的头号通缉犯、大名鼎鼎的土匪头子,在短暂的修整和一顿丰盛的晚宴后,已经离开了我们,据她自已说,她下一步准备去做一个马贼,我真的好羡慕她,她做的所有的事,都是那么刺激和冒险。
我想,如果把她流放到海上去,那她就是一个最出色的海盗,一位海盗女王。噢,现在她当然是一个最出色的马贼,这话不是她说的,而是我的评价,因为她做马贼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决定去抢伯颜猛可,那个打不死的草原之王!
不幸的是,你那个美丽而又精明的助手,也就是你另外一个情人绮韵姐姐,似乎对她很不赞同,她对我说,红娘子的这个决定告诉我们,她疯了,而您把重任交给了这样一个疯子,所以你也疯了。
她对我说,红娘子会失败的,至少也会给她自已惹来一身麻烦,但我不这样看,理由就是我的直觉。我感觉红娘子这么做一定有她的绝招,毕竟能把韵姐姐气得快要晕倒的女人,除了她还没有第二个,所以她应该是有自已的办法的。
但是绮韵姐姐很紧张,为了应付一旦红娘子失败造成的可怕后果,今天晚上她和我商量了一件事,商量了很久,我觉得这主意很不错、很有趣,我终于可以发挥自已所长,做一件大事了。
考虑到此事是否可行还需要进一步的论证和实践,这个计划的具体细节我决定先向你卖个关子,如果事实证明它切实可行的话,我再写信告诉你,我保证会让你大吃一惊的。
再说说我的情况吧,自从来到塞外以后,为了我们的船厂、兵甲厂、制皮作坊,为了开拓田地、安置移民,为了在水草丰美的地方设置牧场,我和绮韵姐姐几乎跑遍了整个关外。
亲爱的杨,塞外真是一个美丽的地方,也许,传说中它的蛮荒会让许多人望而却步,可是,一旦你走近了它,你会情不自禁的被它独特的魅力所倾倒!一望无际的草原,繁盛茂密的森林,品质优良的矿石,还有那无可计数的牧群!
上帝太厚爱这块土地了,赐予了它无穷的财富,我敢绝对肯定的说,这里丰厚的资源,会让西方那些野心勃勃的君王们嫉妒得发狂!我喜欢这里,但我更喜欢你。夜很深了,我要去睡了,亲爱的,想起你的怀抱和爱抚,想起我们之间的种种亲热,我现在也要发狂了,真想早些回到你的身边。
深爱你的妻子:阿德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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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红娘子决定做马贼后开张的第一桩买卖,就是去寻伯颜猛可的晦气,给还没有恢复元气的伯颜部落来点雪中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