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寞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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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兄就直接离开了,一句话都不肯听琴姐的妈妈说。

    最近的一个月,琴姐的继兄隔三差五的就来催琴姐的妈妈搬走,最后一次去找琴姐的妈妈,几乎是连拖带拽的把琴姐的妈妈拖出了房子,把她直接赶出了家门。琴姐的妈妈哭着给琴姐打电话,琴姐才知道这件事。后来是经过了继父生前的几位叔伯好友赶来调停,好说歹说才把琴姐的继兄劝走的。

    琴姐也曾经劝过自己的妈妈:为什么就非要这么的执着呢?明明可以住得更好、更舒适,为什么非要呆在这么老旧的旧房子中呢……

    琴姐的妈妈黯然,说了句:你不懂。这间房间虽然老旧,可放眼望去,全都是他们夫妻十几年来相濡以沫的回忆,仿佛还残留着她继父的体温一样;她只要呆在这间房子里,就会觉得很踏实,如同她继父没有走一样,所以她想在这个房子里终老……

    多次的滋扰,琴姐也劝过自己的妈妈报警处理,可是琴姐的妈妈不愿,说好歹是自己丈夫的亲生骨肉,报警抓他,会让逝去的人难过的。所以,她选择忍着,一直都不愿意向外人说。

    前天的下午,琴姐的妈妈收到了一份法院的传票,老人家一看到法院传召、自己被起诉了,心一急、一慌,直接昏倒在了当场,还是邻居们看见了叫了120、送到了医院。

    医生给琴姐的妈妈做了一个详细的检查,诊断结果是:她妈妈只是一时气急攻心,所以才会昏倒过去,留院观察一天、就可以出院回去了。知道没什么大事,琴姐才稍稍放下心来,还好,人没什么事,昨天就出院了。

    但是,现在问题来了,琴姐的继兄那边已经向法庭提起告诉,法院那边竟然受理了,那接下来肯定是要打官司的;琴姐其实什么都不怕,住的地方好解决,她还巴不得那房子不能住了,把她妈妈接到身边照顾呢;可现下最麻烦的是:琴姐的妈妈舍不得离开那间房子,打起官司来,势必要更加难过了……所以才会让小芹看见她一直愁眉不展、郁郁寡欢的模样。

    第29章 夏语萤:我的第一个案子

    听完琴姐说完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我了然于胸。

    其实,这个案件一点都不复杂,只要能提供相关的证据和遗嘱文书,基本上是可以让法院驳回此告诉的;有可能连庭都不用开;就看琴姐这边的证据能不能提供齐全了。

    琴姐听完了我的意见后,立即就向我提出了让我成为她委托代理律师的提议;由于我现在还是实习律师,无法独立进行办案,所以我很坦白老实的向琴姐说出了我的实际情况;琴姐听完后一点也不介意,她说,是不是正式执业律师不重要、有没有名气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信得过我。

    琴姐知道,这个案件其实一点也不复杂,事实依据也清楚明晰,需要的证据她那边基本都可以提供;只是需要照顾到她妈妈的情绪,只要能别让她妈妈太难过,能让事情最终的结果走向圆满,她是愿意花点钱解决此事的。

    我们算是初步达成了合作意向,我让琴姐这两天就把相关的证据、遗嘱文书、相关证明材料等都准备好,我明天就跟我师傅说一下这个事情,他那边只要点头,我就打电话通知琴姐来律所签代理人委托协议;要是师傅不同意,我也会给琴姐推荐可靠的律师为她代理此案。琴姐欣然答应。

    分别的时候,我看到她深锁的眉头终于有了一点舒展……

    第二天回到所里,刚好早上师傅在,就把琴姐的情况给师傅说了一下,师傅同意我接案。我赶紧给琴姐打电话,约第二天来律所见面详谈关于委托代理人协议的细节,顺便让琴姐把相关证据和材料带过来,我们一起核对下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琴姐欣然答应。

    翌日,核对完所有证据和材料后,发现辩诉材料很充足,这案子应该会很顺利,我让琴姐放心;下午,我就给琴姐起草好答辩状、连同相关证据文书和材料,一并交给师傅过审。

    可能是因为这是我第一件案子吧,师傅当场就把手上的工作停下,给我当场审核了;虽然平时师傅对我话不多说,看得出来,我还是很受师傅重视的,有点小开心!

    师傅审核没问题后,经所里核查确认,该案件与本所其他案件也无利益冲突后,我立即就将答辩状及相关材料发EMS快递给法院;半个月后就收到了法庭的审理和判决结果了!

    法庭判决结果如下:

    遗产继承的附加条款上列明:其续弦未离世前,有终身无偿居住该房屋的权利,但此房只能由其续弦居住,其无权处置(出租、出售、出借等)。原告在取得案涉房屋所有权、办理过户时提供的遗嘱文书上有原告的签字确认,代表其已知悉此附加条款、并且对此条款无异议,且此项条款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告依据该遗产文书附加条款享有继续在案涉房屋居住的权力,原告人应按遗嘱承继附加条款履行其义务。同时,被告不存在违反遗嘱附加条款中对案涉房屋出租、出售、出借的行为,故对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其名下案涉房屋的请求,不予支持,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连开庭都不用,案件就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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